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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总局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
2024-12-31

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《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》,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5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:

一、1月、7月、8月、9月、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。

二、2月1日至4日放假4天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0日

三、3月15日为星期六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3月17日

四、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

五、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

六、6月15日为星期日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6日

七、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7日

八、11月15日为星期六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7日

各单位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,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(征管和科技发展司)备案。

原文网址: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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